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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首批保障房可报名申请 2246套房源"待嫁"

2014年07月11日 14:11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7月底,石市今年第一批共计2246套公共保障房的实物分配将在桥西区红河小区举行。本次公共保障房的分配对象为:7月10日前取得住房保障资格且未分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报名工作从7月11日开始。符合申请条件的保障家庭请及时提交报名申请。

  另据了解,石市住房保障部门计划在今年8月底9月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进行一次公共保障房分配。保障房管理中心提醒,符合保障条件的尚未取得保障资格的以上三类家庭,请抓紧时间到街道办事处领取《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表》,申请保障资格。

  石市在2014年3月1日已经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保障房实行“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定期审核”。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在8月份填写配租意向,参加配租。为方便保障户及时咨询,石市住房保障部门还向社会公示了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的便民咨询电话:长安区:85999356;新华区:86952339;裕华区:86578228;桥东区:85996624;桥西区:83050274;高新区:85095016。

  【房源】 9个小区2246套保障房“待嫁”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陈宏亮介绍,此次分配的公共保障房共计2246套,分布在石家庄市区的9个小区内。其中包括新竣工房源1946套,清退腾空房源300套。

  从房源分布区域看,桥西区的红河小区共1946套,位于桥西区滨河街40号;长安区的谈安小区共197套,位于长安区金永街10号;民华家园4套,位于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38号;仁华家园17套,位于长安区丰收路104号;福华家园45套,位于长安区华清北街60号;安华家园9套,位于新华区明珠街10号;秀河家园15套,位于新华区石获北路75号;秀玉家园9套,位于新华区秀玉街5号;全城绿洲4套,位于裕华区东岗路168号。

  本次分配的公共保障房除红河小区之外,其余8个小区在分配结果公示期满后即可入住,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通知。

  【条件】 四种情况不能申请分房

  据介绍,申请本次实物配租的家庭为:截至今年7月10日,具有住房保障资格且尚未进行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具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人群不允许申请实物配租:一是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二是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法定监护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三是纳入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范围的18周岁以下孤儿;四是自动放弃实物配租未满两年的家庭。

  【流程】 须在11日到17日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一定要按时提出申请”,陈宏亮提醒说,7月11日至17日,符合申请条件的保障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初审和公示后,报区住房保障部门;7月18日至23日,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将进入实物配租环节。

  【分配】 按“高考录取”模式分三批次进行

  和之前一样,本次保障房分配将继续实行“高考录取”分配模式,按照特殊家庭优先原则、轮候原则,结合申请意向,按照打分排序、随机摇号的方法分类、分批次进行配租。

  据介绍,分配将按申请家庭是否是特殊家庭、是否参加过本类保障家庭上一次实物配租且进入配租环节未配租成功等情况,分三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次为“优先批”,包括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特困职工、一二三等残疾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65周岁以上老人、低保等无房户家庭;第二批次为“轮候批”,是指在2013年9月公共保障房分配过程中进入配租环节,但未配租成功家庭;第三批次为“普通批”,即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其他保障家庭。

  【租金】 按3月市物价部门制定发布的标准执行

  保障房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说,本次配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按2014年3月市物价部门制定发布的标准执行:红河小区8元/㎡·月;谈安小区、仁华家园、福华家园为14.00元/㎡·月;民华家园12元/㎡·月;安华家园、全城绿洲为13元/㎡·月;秀河家园6元/㎡·月;秀玉家园6.5元/㎡·月;以上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政府补贴标准也分为2个档次:A类针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10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80%补贴;B类针对收入在低保标准和0.8倍可支配收入之间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9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不予补贴。(记者 陈霞 通讯员 封淑霞)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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