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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租成还交佣金? 律师:租客无须支付中介费

2014年07月11日 15:3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7月10日讯(见习记者 李文平 实习生 杨逸超) 近日,济南的谢女士通过房产中介租了一套房子,但是发现房子附近晚上施工影响休息,因此决意退租。但被告知要支付半个月的房租共900元作为中介费。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王凤丽律师认为由于交易没有达成,租房人拒绝支付中介费是合理的,但是支付给房主的订金不得退还。

  近日,谢女士想通过房产中介找一套房子,要求不要靠近街道太吵。9日,谢女士接到了孚瑞房地产南辛庄店电话,称已经帮忙物色了一套房子。看过了房子,感觉房子不错,就交纳了200元的订金,并通过中介签了租赁协议,由于当时没有带钱,三方同意第二天谢女士交齐房租和中介费。

  协议是签了,但有些不放心的谢女士晚上又去看了看房子,发现附近十二马路晚上11点还在施工,噪音非常大。由于睡眠长期不太好,谢女士当时就感觉上当了,谢女士决定退租。第二天当谢女士去孚瑞不动产要求退租时,中介工作人员以违约为由,要求谢女士支付900元作为中介费。谢女士感觉不合理,双方僵持不下。

  10日,记者联系了孚瑞房地产南辛庄店,工作人员姚女士承认当时租客确实要求不要临街的房子,且租金在2000元以下的3居室房子。姚女士说由于这个价位的房源很少,所以通知谢女士和房主来看房时,姚女士看得很仔细,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租客主要试的就是噪音大小问题。

  记者又询问了为何收取900元的中介费,该工作人员称这是按照公司规定收取的,租客当时也详细看过租赁合同并且签字,合同里面也列了租客将支付半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王凤丽律师认为,如果房产中介促成交易,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收取一定的报酬和中介费用的。如果交易没有成功,租房人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但是支付给房主的订金不得退还;还有一种解决办法,房产中介可以不退还中介费,但是必须为租房人物色一套房子作为补偿。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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