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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制定旧城平房翻改建标准 胡同建地下室须绿化

2014年08月22日 08:5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东城区发布《旧城平房翻改建标准程序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其中要求,东城旧城区10万户平房翻改建,应保持胡同原有格局,原则上不得扩宽或缩窄,胡同整体色彩要协调,空调、太阳能等外挂机应放在隐蔽部位。

  东城规划分局负责人介绍,东城地处北京的核心功能区,旧城约占全区总面积的74.2%,且近一半属于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大体居住着10万户、30万居民。最近5年分局办理的规划行政许可中,私房约有1000多间、5.4万平方米,平房所占比例高达九成。对旧城的保护是平房翻改建工作的第一要务。

  为此,东城区制定《细则》,梳理了包括国家、北京市以及国际公约在内的79部法律法规规定和专项规划,将相关规定、规划汇集到了5章32条当中,替老百姓从众多充满专业术语的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中梳理出具有东城特色、符合群众居住生活实际的、明确的标准、清晰的程序、详实的办事流程图。

  【细则重点】

  1

  既有平房不得随意拆

  《细则》适用于东城区旧城平房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但房屋修缮中的大修、中修、小修、综合维修除外。旧城内启动平房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须依法向规划部门申请批准。并规定,不得随意拆除旧城平房区内的既有平房(违法建设除外),确需拆除的,应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翻建具有保护价值建筑或改建、扩建、翻建具有传统风貌的整体院落或房屋,需要拆除现有建筑的,应尽量保留并使用原有建筑构件和材料。

  整条胡同色彩应协调,遇到有红砖墙和色彩不协调的墙面,可采用仿古饰面砖或粉刷涂料的方式处理。

  2

  部分平房可建地下室

  东城规划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有独立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且不位于特定地区的整体院落,可根据旧城平房区保护规划,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建设。

  负责人介绍,平房下加建地下室,需要首先报规划部门审批方能进行建设。意味着,平房要具有独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旧城保护规划,充分考虑院落是否与文物、地铁相关及相邻院落的关系,按照施工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的要求,适当退后院落或房屋相邻边界(至少退1.5-2米),并保证院落内一定比例的绿化。

  3

  胡同口将建地下停车库

  《细则》规定,胡同宽度5米以上的,可纳入城市机动车交通组织体系;胡同宽度6米以上的,允许施划单侧停车泊位,分时段停车。鼓励利用胡同端部公共建筑属性房屋的地下空间建设供胡同居民使用的集中机动车停车场库。

  东城规划分局负责人解释,为了解决胡同停车难问题,东城区已经率先在车辇店胡同和前圆恩寺试点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未来,在胡同的改扩建过程中,位于胡同端部有公共建筑属性的房屋,有条件的可以研究加设停车设施,以此缓解胡同的停车难问题。(记者龚棉)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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