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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类保护建筑 竟被私自改造装修

2014年09月02日 15:12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获得信息,位于哈尔滨市联发街64号的哈尔滨市一类保护建筑、哈尔滨文物保护单位,原中东铁路局副局长阿法纳西耶夫官邸正在进行改造装修。文物改造装修需要文保部门严格审批,装修单位也需文物改造的资质,那么,正在进行装修的联发街64号经过文物部门的审批了吗?改造装修单位有保护文物的施工资质吗?

  记者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联发街64号,该建筑的大门口挂着中铁二院成都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和黑龙江省北大荒创业文化研究会的牌匾。走进楼内,烟尘四起,楼上传来叮叮当当的装修声。记者来到三楼,只见几个装修工人正在施工。三楼的大厅已经被间壁出若干个小房间,房间的墙壁都是新修的,混凝土还没有干透。记者找到正在施工的领头人,该人自称是某户外俱乐部的成员,这里已经租给俱乐部作为会所使用。记者询问,谁将这里租给你们的呢?对方回答说:我们从黑龙江省北大荒创业文化研究会租的。记者询问,按照规定保护建筑的施工改造需要审批手续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你们有手续吗?对方一脸狐疑地回答说,我们租下来的屋子,咋改造我们自己说了算,哪来那么多说道啊!

  记者了解到,最近已有多个市民针对联发街64号私自改造的行为向哈尔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进行了举报,文保执法人员曾经到联发街64号现场进行了取证,文保执法人员发现,该处工程施工方根本没有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资质,工程的施工方案也不是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属于违规工程。但哈尔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离开后,这里的违法施工依然继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则明确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据记者了解,目前,黑龙江省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只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院一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公司只有哈尔滨兰格装饰有限公司一家。但是,众多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人在对保护建筑进行修缮时,除极少数国有产权单位向文物部门申报以外,绝大多数产权单位、产权人都不履行这个程序,擅自开工修缮。施工单位没有资质,造成对文物原状的破坏。

  联发街64号属于不可移动文物范畴,对于这种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哈尔滨市也没有权力进行审批装修,必须先报到文化保护部门,然后向上级文化保护部门进行报批。就是说,联发街64号的装修行为完全是违法的。

  图①联发街64号外貌。

  图②③联发街64号保护建筑三楼被无资质的施工队损毁。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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