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房屋产权变更须早办供热过户

2014年10月27日 16:1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二手房供热信息登记或更新很容易被市民所忽视。供热企业提醒相关用户,要及早持房产证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到所在供热公司进行登记,并核查往年有无违规用热。

  凡用户迁移等原因、房屋产权或承租人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及时到供热企业办理供热关系变更手续,结清往年欠费。(1)在用热地址、用热状况不变的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2)若原用户有欠费,应与供热公司补齐相关欠费后,才能办理过户。(3)过户(更名)的应持双方同意的过户(更名)协议、新房主的房产证及复印件、新房主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属的供热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予办理过户。

  同时提醒今年实施分户改造的用户,缴费时需持房产证原件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对实施热计量试点用户,缴费依然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据实收取,待试点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淄博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两部制价格方案。         本报记者 唐菁

  

【编辑:陈璞】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