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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建社区商服设施面积不能低于10%

2014年11月19日 11:52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重申了2012年已经出台的这一政策。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长沙市新建项目对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配套重视度高,占比虽有不同,但均比较完善。

  该《意见》在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营商环境、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其中,要求推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支持全国农产品跨区域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商品批发市场用地。

  鼓励建设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培育一批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扩大家政服务供给。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

  长沙万科一位负责人表示,相关政策要求的10%比较合理。其中高铁新城片区的万科魅力之城总建筑面积达160万平方米,项目配备了3万㎡邻里中心“万科里”和8万㎡商业街区,再加上主题儿童乐园、中央公园、学校等,商服设施面积也在10%以上。位于长株潭融城片区的中信新城总建筑面积220万平方米,其中拥有23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13万平方米的主题中央公园,此外还有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

  记者查阅近两年的土地出让情况发现,每宗住宅用地都有商业配比的要求。采访中获悉,长沙多个在建、在售项目的负责人均表示,为了提升业主的生活质量,开发商对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配套非常重视,占比10%的政策均已落实。(记者 孙占锋)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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