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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时房归妈 爸去世女儿来争房

2014年12月09日 16:50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离婚时,宋女士的前夫将其名下房产给了她,前夫意外去世时,房产还没办理更名过户。宋女士找到女儿想办理更名过户时,女儿却提出了这房产是父亲留下的遗产,她也有份。无奈之下,宋女士将亲生女儿告上了法院,要求确认房产归自己所有,要求女儿配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宋女士和苏先生有一个独生女。2008年2月,宋女士和苏先生在沈河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约定将苏先生名下一处40平方米的房子留给宋女士。

  宋女士和苏先生领取完离婚登记书后,并没有急着对该套房产进行更名过户。去年9月苏先生意外死亡了,宋女士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说需要宋女士和苏先生23岁的女儿配合办理。不料,女儿并不配合。女儿说,这套房产登记在父亲名下,是父亲去世后留下的遗产,自己作为继承人之一,房子也应有自己一份。

  宋女士说,当初,自己与苏先生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有约定。二人在离婚登记处签下了这份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自己个人所有。更名过户遇阻的宋女士不得不将女儿起诉到沈河区人民法院。

  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宋女士与苏先生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将苏先生名下房产归宋女士所有,所以该套房产所有权人应为宋女士。

  关于女儿辩称房屋并未办理更名过户,苏先生去世后,其作为继承人对房屋拥有继承权的问题,法院认为,虽然房屋并未办理更名过户,但宋女士与苏先生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已明确将房屋的所有权归于宋女士,因此该套房产不属于苏先生的遗产范围。法院依法判决该套房产归宋女士所有,其女儿应配合宋女士办理更名过户相关手续。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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