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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自愿退出宅基地可换等价商品房

2015年01月06日 09:3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将有望试水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记者5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其中规定,综合整治范围内,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或等价置换商品房。征求意见到8日止。

  按照规定,涉及占用农民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等各类土地需要调整土地权属的,在征得农民同意后,编制土地权属调整实施方案,签订土地权属调整协议书,并通过调整、互换、一次性货币补偿等方式妥善解决。综合整治后新增农用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原土地使用者享有优先耕种的权利。实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民可依权属获得流转收益。

  针对农村人口不断外迁,使得宅基地出现了较多的闲置的情况,《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宅基地有偿退出。综合整治范围内,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或等价置换商品房。自愿退出宅基地并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拥有合法住所的,允许就地入户,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享有与本地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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