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房主租售违建获利判缓刑 涉案460余万罚款20万

2015年02月15日 07:3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男子冯某在没有取得非农设施建设许可的情况下,在承包的荒地搭建生态观光园并对外租售,收取460余万元(本报2014年10月23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查明,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间,冯某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以北京尚乐千翠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未取得行政许可且房山区大石窝镇政府、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等机关多次责令改正的情况下,在其承包的房山区大石窝镇北尚乐村村北钱山西侧的荒山范围内,违法搭建“尚乐千翠苑生态观光园”,先后与20余人以签订观光园承包合同的形式公开进行销售并收取款项,非法经营额共计460余万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2012年9月19日,冯某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归案。案发后,他陆续退还钱款共计100余万元。

  法院认为,冯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冯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在案发后退还了部分款项,依法可予从轻处罚;且冯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记者裴晓兰

【编辑:姜莹】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