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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取20元的社区门禁卡费引争议

2015年02月16日 14:27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

  小区设置门禁系统,刷卡出入,在我市似乎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可是,小区内到底是否应该设立门禁、门禁卡是否应该收费却常常引起争议。近日,城中区南山路金翠苑小区的物业在小区的南大门和西大门分别设立了门禁系统,并要求业主办理门禁卡和交纳20元的卡费。此举在小区内引起争议,部分居民对小区安装门禁和收取卡费不认可,但是物业管理方却认为设立门禁卡并收取一定费用是合情合理的。

  双方说法

  物业认为,设立门禁是为小区安全着想。该小区位于南山路和翠南路交界处,在南山路和翠南路分别有一个南大门和西大门,除了小区居民以外不少小区外面的人也走捷径从小区内通过。为了居民的安全、防止外人随意进出小区,物业才决定设立门禁。20元卡费只是成本价,并不算贵。

  但部分居民却认为,设立门禁和办卡收费,应该由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或者贴告示征求居民的意见,而不是物业单方面来做决定。持反对意见的居民认为,设立门禁后刷卡进门很不方便,万一把卡弄丢了,或者忘记带了,连大门都进不去了,此举方便了物业管理,却给居民增加了麻烦。另外,业主已经交了物业管理费,交费办卡增加了业主的负担,是不合理的。

  那么,物业擅自设立门禁卡和自行决定收取20元的卡费到底合不合理呢?

  律师观点

  青海省律师协会王延辉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已经约定了物业服务费用。如果是在小区成立之后设立门禁系统,物业公司应当征得业主的一致表决同意,如果业主同意的话,物业公司还应当公示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王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办理门禁卡时收取的费用应当是与门禁卡成本相当的费用,如果物业公司以办门禁卡为由,收取高额工本费,就属于违法行为。

  记者 楚楚 实习生邢美喆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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