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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房客没办居住证 房东将被罚五百元

2015年03月25日 15:4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办理居住证可在城市中享受多项权益,但有的人对于居住证办理规定却不以为然。聊城市公安机关通报了三起违反居住证管理规定的案例。记者了解到,违反《办法》规定,流动人口未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会给予处罚。  民警介绍,2014年10月,城区一居民小区内,房东邵某将房子租住给两名省外男子居住,房东没有及时向当地派出所上报房屋出租信息,也没督促两名男子去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两名男子来聊城做生意赔了钱,就想在年底贩卖烟花爆竹,将购买的3000多元的烟花爆竹存放在所租住的居民楼里,安全隐患很大,幸亏民警及时发现,将烟花爆竹及时搬离没收,并对房东邵某处以500元罚款。 

  民警介绍,按照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及时督促房客及时申报办理居住证,房东未及时登记报告流动人口居住或者终止居住情况的,公安机关可对房东进行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罚。 

  民警介绍,在一次城区例行检查中,发现一名网吧网管为外地人,没有办理居住证,民警督促他办理,但这名网管一直推拖不办理,民警按照规定对这名网管进行罚款100元处罚。

  “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流动人口用工情况。”民警介绍,2013年,民警抓获两名省外籍贯的男子,这两名男子在城区盗窃电动车被抓获,经过审问,这两名男子为流动人口,在城区一家大型饭店工作,因这家饭店聘用流动人口没有上报派出所,没督促工人办理居住证,被处以罚款1000元。 

  本报记者 王尚磊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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