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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外国劳工签证到期回国3个月后可再入境就业

2012年02月02日 0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在韩工作期间工作态度良好的外国劳工,在签证到期回国后,过了3个月便可再入境就业。韩国政府2月1日公布包含上述内容的《有关外国劳工雇佣等的法律》修订案,并表示从7月2日起实施。

  修订案的适用对象为就业期限在7月2日之后到期的外国劳工。有意继续雇用外国劳工的企业主,必须在该员工回国之前向雇用中心提出续约申请。

  此外,因雇主被取消雇用许可或违反规定而更换工作岗位时,今后不包括在外国劳工更换岗位次数中。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外国劳工在韩就业头3年,只能更换工作岗位3次,再就业的2年期间,更换2次。

【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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