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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申签将适用新“品格鉴定” 犯重罪者无权居留

2012年08月07日 10: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7日电 据《澳洲日报》报道,澳洲移民部长宝文(Chris Bowen)8月6日签发了新的澳洲签证申请人士品格鉴定(character test)指导方针。该方针旨在指导决策者们做出是否发放签证的决定,并保护社会大众远离不可承受的风险。

  宝文宣布,澳洲签证的申请人若有包括暴力和性犯罪在内的严重犯罪行为,尤其当受害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时,基本上都不会被允许来到澳洲或在澳洲居留。已拿到非公民签证的人,如果有不符合的行为,签证或被取消。

  当然,如果申请人在澳洲曾经呆过相当长的时间,或者有家人子女在澳洲,新政策也会酌情考虑。

  “新方针对于移民部的全体决策者和行政上诉审裁庭具有约束力,”宝文说,他认为在以品格原因拒签或取消一个人的签证时,应该对一些重要的因素予以审慎考虑,而新方针对这些重要因素做出明确的定义。他说,政府决心保护澳洲社区免于受到严重伤害的风险。

  宝文说,新方针的一个较大改变是将对签证申请人和签证持有人区别对待,申请人不应该想当然地认为他们的签证申请会被批准。此方针还将吉拉德政府2011年立法修订的,针对移民拘留中心犯罪者的品格鉴定列入其中。

  宝文表示,新的品格鉴定方针将于2012年9月1日开始实行。所有届时还未定案的申请都会受新政策影响,移民部会给予申请人一些调整反应的时间。

【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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