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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多次进出逗留可达两年 华人青睐加国超级签证

2013年03月08日 10: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8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联邦移民部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接受“超级签证”的申请,该项签证专门针对父母及祖父母,签证的有效期长达10年。持有“超级签证”的人士可在10年内多次往返加拿大,他们在入境后,在加逗留的时间可长达两年。

  “超级签证”申请要求包括:第一,在加国境内的担保人必须达到收入的要求。第二,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曾购买为期1年、最低10万元保额的私人医疗保险,可用于在加拿大看病、住院及如果需要转送回国治疗的费用。第三,申请人不能是加拿大拒绝入境的人士,例如有犯罪纪录。第四,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

  加华移民留学中心副总裁吴冰指出,自联邦移民部在2011年12月1日开始接受“超级签证”的申请后,该公司已受到不少华人客户的委托申办“超级签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申办“超级签证”的客户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那些已经递表申请父母来加团聚的人士,现正苦等申请个案的审批结果,遂希望通过申请“超级签证”而尽快让远在中国的父母赴加团聚。

  第二类是那些暂时无法递表申请父母赴加团聚的人士,原因是联邦移民部为了清理积压个案,已从2011年11月5日起暂停接受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个案。

  她又指出,与普通的探亲签证相比,“超级签证”确实更受欢迎,主要原因就是“超级签证”和普通签证的申请要求差不多, 其中包括境内担保人均必须达到收入方面的要求,必须出示过往一年的收入证明。

  她说:“‘超级签证’比较适合那些希望在加拿大长期居住的海外父母,他们不仅可在10年内多次往返加拿大,而且可在入境后在加逗留长达两年。不少人为省却多次申请探亲签证的麻烦,还是更加青睐‘超级签证’。”

【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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