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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华裔女奸杀案被告判无罪 父亲誓为女儿伸冤

2013年06月27日 14: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7年前,马来西亚华裔女子朱玉叶奸杀案被告无罪释放,父亲朱亚寿(57岁)扬言即使去到首都上诉庭他也要上诉,一定要为女儿讨回公道,这也是身为父亲的天职,一定要为自己女儿伸冤。

  要看到凶手受刑

  他说,这几年已经没有梦见女儿,无需女儿报梦给他,他也会坚持这么做,只因等了7年还是不甘心,一定要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朱亚寿26日下午在其巴雅纳虎人民组屋接受媒体访问时,这么说。

  朱亚寿25日一时冲动而突然闹跳楼事件引起各方注意,截至26日傍晚都接到非常多的慰问电话与鼓励。他说,非常抱歉让大家担心与吓坏了,当时只是感到非常不值得,非常伤心下才有作出这样危险的动作。

  他指出,他与主控官都有一致的想法,认为必须将此案移交上诉庭,如果上诉庭也驳回判决,他一定会向联邦法院求助,直到案件判得公道。“我也欢迎吉州马青给予法律援助,不过他们必须先与我取得联络,然后再商讨看看如何申请上诉。”

  他指出,他不会加入任何政党,只要大家有任何建议与法律援助,他一定会先与相关单位了解一番后,才决定要如何处理。他非常感谢各界的关心与建议,他一定会好好照顾自己,不让自己倒下,他还要与凶手进行拉锯战,不会这样容易认输。

  不满没控被告强奸罪

  朱亚寿也不满警方在法庭下判之后,任由被告逍遥法外,虽然检察署无法将谋杀的指控定罪,惟控状中却不知何故没有指控被告强奸的罪名。

  “据了解,对方的精液脱氧核糖核酸,的确存在朱玉叶的体内,故强奸的罪名理应可以将对方绳之以法。”

  至于编号第9的呈堂证据,即被鉴定为另一名在潜逃者的精液之液脱氧核糖核酸,究竟是属于谁人所拥有,他不愿做任何猜测,以免冤枉好人。

【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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