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华裔谈安省职场本地经验新规 难杜绝拒聘新移民
中新网7月17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新移民在加拿大寻找工作,经常被雇主以欠缺加拿大工作经验为由,拒诸门外。但安省人权委员会(OHRC)15日宣布已订立新规定,从今以后雇主﹑中介机构不能再以欠缺加拿大工作经验,拒绝聘请有相关训练及工作经验的求职者;专业规管机构亦不能以同一理由,拒绝批出资历认证;否则,便属违例。对此,有华裔指出,新规则恐难以杜绝拒聘新移民。
加拿大烈治文山市、万锦市华商会会董梁万邦认为,禁止雇主以没有加拿大经验为由,拒绝聘请新移民的法则,是“多此一举”,因“雇主可有千百个理由不聘请个别应征者”,当法规不容许雇主以“没加拿大经验”拒绝申请人求职时,大可用其他理由。此举,反令应征人永远不知道求职失败的真正原因,对求职者来说反而不是好事。
梁万邦认为,现实中,很多工作都需要一定的加拿大经验 ,即使简单如一个打字员亦需有加拿大办公室的经验;一些工作关乎人身安全,如要处理食物﹑建筑专业则更甚,因为不同国家往往有不同法则规管,雇员若没有加拿大经验的话,很容易出事,雇主却要承担最终责任,雇主通常不愿冒险,宁愿不聘用求职者。
他又补充,新移民要在本地就业,少不免要多做点功课,例如参加一些课程,以至到工厂、办公室充当观察员,了解加拿大工作环境,总算是争取一点本地经验。
大多伦多华人法律援助处总干事吴瑶瑶亦承认,雇主为避免违反法则,大可以其他借口拒绝聘请新移民。但她认为,人权委员会订立新规则,始终是一件好事。
她说:“人权审裁处处理投诉时,往往考虑人权委员会的既有政策;过去,投诉人要证明因自己没有加拿大工作经验而未获受聘,比较困难,如今委员会有了具体法则,申诉人要证明因此而受歧视,更容易及有力。”
吴瑶瑶相信,推出新规则后,部分公司会改变他们请人的做法,但同时亦有公司会继续故步自封。她承认,新规则不足以杜绝没有加拿大工作经验的新移民求职时被歧视的问题;长远来说,政府应立法,要求雇主订出公正﹑平等的聘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