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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丈夫与助孕护士偷情 加华人妇女告小三索偿40万

2013年08月12日 1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任职投资顾问的华人妇女为求诞下婴儿,求助生育诊所,岂料三年前成功怀孕后,丈夫却与该诊所一名护士发生婚外情,更提出分手,华人妇女不堪打击最终流产,她早前向法院控告该小三护士、生育诊所及诊所主管,索偿40万元,若申诉成功,此诉讼将成为案例,可能影响日后生育诊所及医护人员提供的护理标准立法。

  据《太阳报》报道,44岁任职投资顾问的梁姓华人妇女与丈夫2007年结婚,一直求助一生育中心,二人花了三年时间及六万元,终于在2010年3月透过人工授孕技术(IVF)成功怀孕,当时她感到欣喜若狂,但丈夫第二天却要求分手,并表示要与一直为夫妇治疗的生育诊所的护士开始新生活。

  梁晴天霹雳,不堪与丈夫四年感情关系告终,加上受不了丈夫的小三正是她信任的诊所护士,在事发后两星期内她便不幸流产。梁说:“这真的深深伤害我,在我最脆弱的时候,我的医护人员、护士和医生彻底地出卖了我。”

  梁向小三、生育中心及中心主管提出诉讼,并索偿40万元。

  诉讼指控小三“作为事主医疗护理提供者,滥用职权、信任和影响力”,是故意利用梁的私人医疗和信息为借口,在未经梁的同意下,多次联络她的丈夫并发展关系,令梁遭受不必要的心理伤害和羞辱,指小三违反应有责任和护理标准。

  小三的雇主包括诊所和主管,也被指控违反对病人的信托责任,亦未有就事件对小三采取纪律处分。

  多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曾在案件审诉前提出驳回诉讼,指现行法例“有关申诉并不存在”。但法官不同意,并且指案件属于违反病人对医疗专业人士信任的职责。

  至于梁的丈夫虽未有被控,但亦拒绝评论此事件。梁的律师表示,此次诉讼有可能成为案例,需要就生育诊所及医护人员对病人的护理标准等作出立法。

【编辑: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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