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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裔临政府低价征地 律师称争有利补偿费时费钱

2013年08月23日 09: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加州弗瑞斯诺(Fresno)一家柬埔寨华侨经营的汉堡店,因位于加州政府高铁列车计划行经路径,近日获加州政府有关单位以12万美元补偿金,打算征收该餐馆所在的物业、土地,但该笔补偿金根本不够业主“另起炉灶”。由于未来随着子弹列车工程展开,将有更多沿路民众及商家遇到类似处境,如何自力救济将成为他们关心议题。华裔律师说,屋主固可透过官司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补偿金,但过程昂贵,也很费时。

  律师并说,实务上,身为“小虾米”的普罗大众,除非拥有对自己有利的第三者估价结果及财力,否则是较难对抗拥有公权力及各种资源的政府单位。

  报道称,弗瑞斯诺餐馆柬华裔业者谢福强(Ken Chea)选择了不抗争,因为“我没法对抗强有力政府,我没有选择。”

  当地华裔律师指出,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提供地方、州及联邦政府在为了公共用途,如兴建高速公路、捷运、拓宽高速公路等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公共设施时,可使用“土地征用权”(Eminent Domain)征收私人物业,唯须提供合乎市价的补偿。

  律师陈建友说,只要政府能提出正当理由,指出拟征收的物业是为了公共用途,民众根本无法阻挡政府,唯一能争取的是合理补偿金。但补偿金是以当时的市价计算,并非以土地开发后未来可能升值的市价计算。补偿金并应包括收入损失及迁移他地支出。

  律师萧沛夫说,在美国,政府透过土地征用权征收私人物业时,是先会寄通知给民众,表示“有意评估物业”。之后会邀请估价师评估民众物业价值,然后寄出通知给民众。民众若对估价有意见,可邀请第三者估价师重新估价,并提供给政府。但若估价不被政府接受,只有在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决定究竟采纳那个价钱,费时又昂贵。但若民众打赢官司,可要求政府给付律师费及估价费。

  年前,圣盖博谷华人区某项土地开发计划,即曾出现市府透过“土地征用权”征收土地,出价却比市价低的争议。当时与市府共同拥有该块土地的三名华人,以市府未着手环境评估报告,程序有瑕疵等理由在法院控告市府。其中一名华人因为后来家中有事缠身,且律师费可观,认赔了事。另两名坚持长期抗战的华人,最后却拿到不错的理赔金,律师费并由败诉的市府负担。(王善言)

【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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