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不满携牛肉干入境加拿大被罚款 官司打上联邦
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不少华裔民众返原居地探亲、旅游后都喜带回当地一些食物回来,但谨记加拿大绝不容许肉制品入境。一名华裔男子两年前回上海探亲返加时,所带的牛肉干入境时遭充公兼罚款,本来没大不了,但这名男子认为所带的是“糖果”,于是与边境服务署(CBSA)两年来打官司直到联邦上诉庭,现时将轮到CBSA是否上诉。
麦克林杂志(Maclean's)在上周的一期报导,一名叫陶小军(Xiaojun Tao,译音)的53岁华裔公民2012年7月10日从上海回来,在多伦多皮尔逊机场入境,填写入境申报卡时在是否携有肉制品一栏时,他勾的是“no”(没有)。
然而海关检查人员从他的背包里检查出5小包牛肉干,部分包装袋上还印着牛的图案。
检查人员问陶,几袋东西是什么,陶回答说是“牛肉”。检查人员怕有误会还让陶拼出肉的英语字母,陶拼出了M-E-A-T。
此时检查人员问,为什么没在入境卡上申明?陶回答称,在中国,这种牛肉干被看作是糖果类食品,它是肉做的,但却属于“糖果”。
但检查员以违例,除了将之充公外还罚款800元,但陶某不服,向加拿大农业评估审裁处(CART)提出上诉,其中一个理据是他从头到尾都说是“糖果”,又说关员栽赃把从别处拍照下来的物品说成是他背包里的。
审裁处去年5月裁定陶得值,获发还800元,理由之一是CBSA未能提供在“糖果”有肉类的证据。审裁员兼律师罗切利(Bruce La Rochelle)也指CBSA事先没有提醒陶,他说的任何话都可能成为处罚他的理由,事实是陶有权利在填写入境卡之后,对关员的问话保持缄默。
但CBSA认为这个裁决不可接受,向联邦上诉庭提出上诉并获受理,然而罗切利在上月向上诉庭表示,CBSA必须拿出“糖果”中确实含有肉类成分的证据。
但问题是这些牛肉干已经销毁,CBSA须在4月最后一个星期书面提出,是否有证据继续上诉程序,由于到现去花去纳税人的金钱已不只800元,因此CBSA还未作出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