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极乐寺华裔方丈起诉诽谤案胜诉 获赔30万令吉
中新网5月16日电 据马来西亚《南洋商报》报道,起诉承包商及承包商友人诽谤一案,马来西亚极乐寺方丈日恒法师胜诉,法官谕令承包商友人需付30万令吉赔偿金,另加1万令吉堂费和5%附加利息,承包商却无需赔偿。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扎基也发出庭令,禁止首答辩人方雅立(某政治人物前政治秘书)继续流传对起诉人构成诽谤的字眼或文件。
起诉人日恒法师原名邓文才(译音),因不满一名承包商及友人致函马佛总,指控他没缴付建筑费信件中,附上的报案书有“不诚实”字眼,而起诉两人诽谤。
流传报案书构成诽谤
起诉人在诉状中要求两答辩人需对他们在2012年8月1日、10月17日写给马佛总的信件含有 的诽谤字眼,以及8月23日的报案书,作出名誉损失赔偿。法官在下判时说,次答辩人锺炳侨(承包商)在2009年8月24日的信件中已承认未完工,而所流传的报案书虽是次答辩人向警方作出的投报,但这是公众利益下被赋予的特权。
法官说,有关报案书是首答辩人对外流传,有关作法的确足以构成诽谤,因此,谕令对方必须支付20万令吉的损失赔偿,以及另一笔10万令吉惩罚性赔偿予起诉人。
首答辩人方雅立答辩时说,他在2012年10月17日写给马佛总信中,所附上的报案书的“不诚实”字眼,是一个正常用词,并指没付款就算不诚实,使用“不诚实”字眼没什么问题。次答辩人锺炳侨则指信件不是由他发出,他不清楚信函内容。两人15日未出庭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