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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车用天然气不经烧 企业为何知情不言?

2012年07月23日 10:1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东莞的哥连日来关于车用天然气不经烧的抱怨,经媒体报道后,终于在上周等来了燃气公司和物价部门的解释和回应。新澳燃气集团解释称,因7月初新引入的“西气”与此前的澳大利亚气和卡塔尔气混合输配,导致了全市天然气热值的下降。对此,市物价局予以确认,并于上周五按照“质价相符”原则,对车用天然气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

  客观地说,相关责任主体的解释和反应是正面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消解市民的一些质疑。然而,从整个事件看,笔者认为这些解释和应对举措不太令人满意。特别是,当中所反映出天然气市场信息欠公开和定价机制滞后等问题,值得各方深思。总体上,关于此一事件,笔者有三个疑问。

  首先,燃气公司为何不对天然气质量变化情况提前给予公开说明?

  我们不难发现,燃气公司关于“西气”加入后混气输配造成热值下降的解释,虽然客观上否定了的哥们关于市场中天然气存在掺假的质疑,但它同时却证实了三气混合后全市天然气质量整体有所下滑的事实。而对于这一情况,燃气公司其实是早有所知的。

  诚如燃气公司在回应中所提到的,“因混气影响所引发的天然气热值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的”。既然是不可避免又是国家允许范围之内的事实,“心知肚明”的燃气公司为何不能提前公开向市民给予情况说明?而非要等到市民自己发现问题并提出质疑后,才在事后进行解释。

  对于燃气质量变化及其可能造成的市场影响等关键信息,无论是作为市场主体的燃气公司,还是作为监管主体之一的物价部门,是否应该建立必要的信息公开制度?对不及时发布信息甚至故意隐瞒信息的行为,是否应该有相应的市场处罚机制,相关的监管主体是否应该予以问责?

  其次,被动滞后的价格调整机制,如何补偿市民已经发生的损失?

  据笔者所知,东莞目前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大致是,由燃气公司先根据自身成本提交价格申请,经物价部门审查批准后便予以执行。这一定价机制中,没有公众听证环节。价格的确定或调整,均主要依赖于燃气公司的成本考量和公开透明的市场信息参考。总体上,定价机制是偏于被动且滞后的。

  以本次事件为例,早在月初之时,天然气质量就已经出现了变化,但直到上周燃气公司才在的哥们多次“抱怨”后发布确认了相关信息。最终,物价部门才针对情况变化调整了燃气价格。这中间近20天,市民其实是在“质价不相符”的市场中消费天然气。如此被动滞后的价格调整机制,很容易给燃气企业以可乘之机。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却会带来不公平的消费。而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

  第三,居民用气价格为何不同步调整?

  根据有关信息,“西气”引入后,今后将占据东莞天然气供应的较大份额。而在本次事件中,“西气”的低性价比影响已经显现并证实。相信正是考虑到这一点,物价部门在掌握情况后对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了“及时”调整。那么,“西气”对居民用气是否也同样造成了影响,其价格是否也应该重新核定并进行调整呢?

  对上述三点疑问,笔者亟待有关方面给予解答。(记者 刘进)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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