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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平18家环境违法企业被要求限期改正

2013年11月21日 14:48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承德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动员会一个月来,滦平县行动迅速,对大气污染环境案件实施行政处罚6起,18家环境违法企业限期改正。

  据介绍,10月14日承德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后,《滦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印发全县,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签订了《滦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该县严格环境执法,加大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6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豪门大酒店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使用燃煤锅炉,环保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2吨锅炉的使用,并限期15天内将取暖并入龙宇热力公司管网。目前该酒店正在推进并入管网事宜;拆除清水湾居民小区取暖锅炉,小区供暖已并入龙宇热力公司管网。(通讯员李本明、金鑫)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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