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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除甲醛3人被灼伤商家多次推诿拒绝赔偿

2018年03月01日 16: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广州一消费者向北京方德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方德中科”)购买室内除甲醛服务,不料一家三人均被严重灼伤。消费者多次联系商家要求索赔均遭到拒绝。广东省消委会在近日发布的投诉分析指出,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

  广州一消费者通过网络得知方德中科有全国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随即拨打该公司客服热线咨询。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与中科院有合作,其服务采用的是新型除甲醛产品,不用紫外线灯照,安全性有保障,服务后当天即可入住。

  去年3 月18日,消费者与方德中科委托的广州公司代表邱先生签订了合同,双方约定分4次进行室内空气治理,并于签约付款的当天完成了第一次治理。但期间工作人员不仅开启了紫外线灯,还有三盏在治理结束后并未关闭。

  3月21日消费者一家人搬入新居后,陆续有3人感觉不适,经诊断均为严重的眼睛灼伤。

  随后,消费者分别致电方德中科北京公司和广州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均表示会对此事负责。

  消费者要求方德中科退回其已交款项,取消后续3次治理,并承担医药费及赔偿损失,但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

  消费者认为,此事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极大的人身及精神伤害,且事发后该公司处理态度消极,于是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要求方德中科公司给予1.5万元赔偿。

  广东省消委会工作人员接诉后,多次与方德中科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但对方借故推脱责任,调解无效。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向方德中科北京公司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商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及安全保障权

  省消委会点评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此起投诉中,方德中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方德中科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面对消费者的合法赔偿要求,方德中科不仅多方推诿、态度消极,甚至在省消委会介入后,依然拖延应付、态度恶劣,漠视消费者权益保护。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委会拟将相关情况报告行业监管部门,提出查处建议,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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