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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改:让精干力量回归一线

2015年07月29日 09:53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

徐骏绘(新华社发)

  为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河南省濮阳市范县公安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暑期练兵活动。图为7月21日,民警正在进行擒敌拳训练。陈汝银摄

  整合机构打破“官本位”

  过去,李洪彪是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作为领导,一般很少在一线办案。大部制改革后,原有的16个内设机构被整合为8个部,李洪彪成为新的职务犯罪检察部副部长,还得亲自抓案件办理。

  改革,让李洪彪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说实话,过去大伙办案的责任意识的确不太强,这回经过司法体制改革,如果出现错案,隔多少年都得追究主任检察官的责任。改革给我这头老牛又套上了新套,还得加把劲,好好干!”

  九台区人民检察院是吉林省的基层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之所以推行内部机构的大部制改革,根本目的是让更多力量回归办案一线。“我们院实有人数不到80人,可内设机构就有16个,每个科室都有科长、副科长。一旦当了领导,就要管人管事,案件办理的数量就相对减少了。”在九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焦成千看来,机构不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举措也难以走下去。

  九台区人民检察院的改革探索得到了吉林省检察院的肯定,其改革经验已经推广到全省16个试点检察院。特别是今年5月29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自身也完成了内部机构改革,原省检察院机关34个处(室、局)被整合调整为9部1委。

  据了解,这次机构改革调整的力度、规模堪称空前——反贪污贿赂局与反渎职侵权局、预防职务犯罪局合并为职务犯罪检察部;侦查监督处和公诉处整合为刑事检察部;监所处和控告申诉处整合为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检察处整合为民事检察部;设立行政检察部。各部均不再下设处室,而是直接设立办案组织,办案组也不再是一级行政机构。

  与此同时,17个非业务部门也进行了调整和整合,分别成立了检务保障部、检务管理部、监察部、政治部和机关党委。大部制后,机构不升格,领导不超职数配备,业务部门由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专员兼任部长,领导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织,实行扁平化管理。

  “过去,由于检察机关内部职能碎片化、职能配置不科学,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屡禁不止,工作效率受到影响。而且,由于分工比较精细,客观上就得多设机构,设了机构就要有‘官’,容易导致‘提了一个处科长、损失一名办案人’,进而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说,此次改革就是要通过整合内设机构,打破“官本位”,让更多力量回归办案一线。

  员额制让办案力量专业化

  如果说机构改革为司法办案提供良好的外在环境,那么,员额制就是着力提升司法办案的内在本领了。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成功与否,一个关键衡量指标就是司法人员的办案能力是否提升了,案件办理是否让群众满意了。

  为此,今年5月初,吉林省检察院迈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推行员额制,选任员额内检察官。“一把尺子量长短”,吉林省检察院确定了笔试、面试、领导推荐、群众推荐、遴选委员会审核等8道“关卡”,最终从177名报名人员中确定了123名员额内检察官,占政法专项编制数的比例为31.9%。

  “我们不设过渡期,坚决一步到位,高标准、严要求、快推进,坚决把那些能力不强、长期不办案的检察人员分流到其他岗位,让检察官队伍更加专业化、职业化。”杨克勤说。

  6月初,吉林省检察院又为每名主任检察官确定了岗位,制定了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主任检察官具有办案组织权、监督权和职权范围内案件的决定权。同时,吉林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4个共100余条的规范性文件,对办案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制约。

  “现在办案要更加慎重、更加细致、更加规范,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真正把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落实到每一件案件、每一个环节中。”吉林省检察院主任检察官陈洁告诉记者。

  逐步按新的审判机制办案

  与此同时,吉林省法院系统的改革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吉林省确定了省高级人民法院、4家中级人民法院和12家基层法院作为第一批司改试点法院。吉林省高院产生了126名首批入额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0.6%,占现有法官总数的52.5%。

  “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不再设法官员额和法官岗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实际办案力量不降反升,一线办案法官由改革前的108名增加到126名,办案法官比例由原来的46.8%提高到100%。”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省高院的入额法官中包括5名院级领导,占16名院级领导职数的31%。按照规定,5名入额的院级领导每人每年必须办案10件以上,约占省高院入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的1/3。

  目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将全部126名入额法官派到一线,组建了36个相对固定的合议庭,每个合议庭按照“1名主审法官+2名合议法官+3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成新的审判团队,并且已经注重凸显主审法官权责,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了。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下半年,吉林法院系统还将启动其他76家法院的改革试点工作,年底前完成入额法官的选任。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部按照新的审判机制办案。(本报记者 刘文波)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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