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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赣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方案:价改势在必行

2012年07月03日 10:11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按照国家要求,《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7月1日起正式实行。《方案》制定过程中,省有关部门立足省情和可持续发展大局,兼顾群众需求和感受,广泛听民意、纳民智,集中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的殷殷情怀。同时,广大干部群众对《方案》的理解支持、广泛参与,也成为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在我省实施的“润滑剂”。

  专家指出,从根本而言,确保赣鄱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最大的民生课题。《方案》的可贵,是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在着眼长远的同时,尽可能兼顾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和现实感受。

  国家高度重视价改势在必行

  粗放式发展方式尚未根本改变,既是江西之忧,也是国家之忧。加快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2010年3月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了一项重要价格改革任务,那就是“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1年11月,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对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应遵循的原则、电量分档、电价确定及实施范围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1年12月,2012年5月,国家发改委两次召开全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工作座谈会,部署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工作,要求7月1日全国同步实施居民阶梯电价。

  相关资料显示,我省一次能源资源仅占全国总量的0.36%。由于电煤运距长、调运困难,我省成为常规能源获取成本最高的省份之一。进入新世纪以后,全省上下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热潮,全省用电量快速增长,电力供应矛盾日益突出。尤其近几年,每逢迎峰度冬、度夏,我省都不同程度出现电力紧缺。2010年,为确保全省电力供应,我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有序用电。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节能减排,缓解我省电力矛盾,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势在必行。

  注重调查研究提出听证方案

  制定阶梯电价方案,既要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又要符合江西实际。

  省发改委主任许爱民介绍:“由于居民用电阶梯电价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组织起草听证方案之初,省发改委就明确提出要求,推行居民阶梯电价要从群众利益出发,方案出台要稳、操作要细。”

  为了提高科学性,省发改委抓住测算分档电量这个关键环节,深入市县开展调研,同时委托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对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2011年用电量进行抽样调查。

  今年2月,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专门成立调查领导小组,抽调280名调查员,对全省11个设区市城区和38个县(市、区)的1万户城乡居民用户调查。调查工作历时两个月,独立进行,独立上报,确保了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抽样调查显示,按国家确定的分档标准,第一档覆盖我省80%居民用户的户均月用电量为122度,第二档覆盖95%居民用户的户均月用电量为220度。

  在调查基础上,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与周边省份方案衔接后,省发改委提出了听证方案,第一档电量150度,覆盖了全省89%的居民用户;第二档电量280度,覆盖了全省98.1%的居民用户。

  组织公开听证倾听群众意见

  为了提高《方案》的政策透明度和科学性,5月18日,省发改委在南昌组织召开听证会,就阶梯电价方案公开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听证代表中,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同志;既有来自11个设区市不同阶层的消费者,又有部分经营者。另外,还有部分群众列席旁听。

  听证会召开前,省发改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上,本着客观、公正、谦虚的态度,省发改委认真听取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会后又对群众的意见进行了逐条梳理、归纳。

  我省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公布后,群众特别关注,纷纷通过网络等渠道发表个人意见,有探讨、有分析,有咨询、有建议。省发改委重视与舆论的互动沟通,积极回应舆论热点,对群众特别关心的“电量分档、家庭人口差异、季节差异”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充分听取民意,吸收民智,为完善阶梯电价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着眼群众感受完善实施方案

  在国家发改委总体部署下,结合周边省的实施方案情况,充分考虑江西实际和群众意见,省发改委对听证方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研究,反复推敲、集思广益,在四个方面对听证方案作了完善,最后形成了实施方案。

  在分档电量上,第一档电量由150度提高到180度,比听证方案提高30度,提高了20%,覆盖全省92.7%居民用户,其中城镇居民覆盖率达到83.5%;第二档电量由280度提高到350度,比听证方案提高70度,提高了25%,覆盖全省99.1%居民用户。实现了全省92.7%居民用户“不涨价”。

  在季节性问题上,考虑我省居民用电季节性差异较大,实施方案采取以年为周期实施阶梯电价。平时电量节约到夏冬季节,基本消除了季节性差异因素对电量的影响。

  在人口因素上,规定户籍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家庭,由户主申请,经供电企业甄别,视为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听证方案加价水平即每度加2分钱,妥善解决了人口差异对电量的影响。

  在低收入群体电量减免上,对低收入群体提供了更多优惠:在维持听证方案对低保户、五保户家庭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明确了对集中供养“五保户”的社会福利机构,按供养“五保户”人数,每人每月免费用电10度。这样,全省116.3万户城乡低保户、22.5万五保供养人员年免费电量达1.39亿度,年免费金额约1亿元,全省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实际电价降低。据了解,全省享受免费用电的居民户数,占到了全省的近10%。

  既管长远,又解民忧。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的制定出台,始终贯穿了从群众利益出发这条主线,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对群众利益的关切和重视。

  孙蔚东 本报记者何宝庆 实习生朱俊林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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