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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花对了钱 走对了路 苏州两年间湿地增幅超60%(2)

2013年07月01日 15:23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对此,苏州市在法律层面上将湿地划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条例》实施后,无论是重要湿地还是一般湿地,都要纳入征占用前置审核管理。也就是说任何一个项目在立项、选址之前都要看看所在的区域是不是湿地,如果是湿地都要制定湿地保护方案,都要进行前置审核。目前,苏州市政府准备公布市级重要湿地名录,而所辖的区、县(市)也要参考市级重要湿地名录,再列出一般湿地,这样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把湿地真正地管理起来。


  生态补偿补了些什么?


  解决了资金的投向问题,苏州市政府还着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之所以要对生态湿地所在的镇、村进行生态补偿,主要是因为他们保护湿地的同时可能会丧失一些发展机遇。为了给这些湿地村提供可靠与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态补偿机制就应运而生。生态补偿资金的用途就是用于生态环境建设。


  在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陆舍村村委会,记者看到了一份2012年的村级经济收支明细表,有一项50万元的补助收入。村支书邱建明说,这就是生态补偿资金,湿地村每年补贴50万,已经有3年了。


  据邱建明介绍说,生态补偿款由镇里直接打到村里的账上。设有一个专门账户,每一笔钱用到哪里都能看到,不允许用来发放村干部工资、福利。陆舍村这笔钱主要用来进行河道清理、给村庄保洁人员发工资、建污水管道网。


  自2010年开始,苏州市、区两级财政对沿太湖、阳澄湖共96个生态湿地村进行补偿,补偿资金为每年4800万元。同时,相关区也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态补偿方式,逐步扩大湿地生态补偿范围。吴中区不仅将与澄湖水面相接的10个村纳入补偿范围,还出台了湿地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各镇(街道)负责所属地湿地的日常保洁和季节性收割清理工作,加大对湿地后续管理维护的投入;相城区对太湖、阳澄湖沿岸纵深1公里范围内涉及的村(社区)按户籍人口数按不同标准实施生态补偿;高新区将太湖沿岸未被纳入市级湿地生态补偿的5个村进行补偿。市、区合计每年用于湿地生态补偿的资金达5300万元。


  今年3月底,苏州市又对生态补偿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调整后,湿地村的生态补偿标准分3个档次进行补偿:湖岸线长度在3500米以上,区域土地面积在10000亩以上,村常住人口在4000人以上,同时达到3项标准的,湿地村每村按100万元予以生态补偿;达到1项以上标准的,每村按80万元予以生态补偿;3项标准均未达到标准的,每村按60万元予以生态补偿。“调整之前,市、区合计每年用于湿地生态补偿的资金达5300万元。调整之后,估计每年用于湿地生态补偿资金将达7000多万元,据统计,目前大部分湿地村是按照每年80万元予以生态补偿的。”冯育青说。


  如何提升湿地功能?


  管住湿地面积不减少后,如何进一步提升湿地的功能呢?截至目前,苏州市共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3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市级湿地公园9个,城市湿地公园1个,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湿地公园加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网络体系。


  冯育青说,对于一般的游人来说,主要是感觉湿地公园很美,其实在湿地公园内都对湿地的功能进行了提升,比如在太湖湿地公园里,湿地生态栖息地、湿地生态培育区、原生湿地保护区等区域就占了很大的面积。


  同时,还以太湖为核心抓好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做好分类示范。将这些工程分为3大类:一类是通过在太湖湖滨带恢复植被,加大对水体氮磷等元素的吸收,恢复水岸湿地生态系统,改善太湖、阳澄湖等湖泊的湿地生态环境,提升水质;第二类是通过改造废弃鱼塘,使项目区地表水水质和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第三类是沿河道湿地恢复类型,就是在河道边上,将河道的水引出来做一块湿地,让河水通过湿地净化一下再流回河道。通过这样分类来进行湿地的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的功能。


  “苏州人口密度大,城市化进程快,根据《条例》对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要求,我们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从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入手,扩大湿地保护范围。2012年,苏州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工作,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政府分别批准建立了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批准建立了金鸡湖、独墅湖湿地保护小区,全市湿地保护小区面积达41.5万亩。湿地保护小区的建立将有助于实现长江等重要湿地区域内自然湿地的抢救性保护,有效遏制湿地资源减少和退化的趋势。”冯育青告诉记者。  ◆闫艳 高杰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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