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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何日不再围城?

2013年07月01日 15:2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管理的重大问题。我国每年产生近15亿吨城市垃圾,而且正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不仅如此,农村生活垃圾的数量也在不断膨胀,垃圾围城现象十分严重。


  为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笔者认为,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系统制定垃圾治理规划。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坚持规划先行,努力提高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根据各城市地理、气候、工业布局、居民分布情况,整体规划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点,合理构建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体系。将垃圾处理点的选择与城市规划、交通运输有机结合,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垃圾的二次污染,有效地调配和综合利用政府资源。


  规划应明确垃圾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重点和顺序,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和建设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把垃圾长效管理列入市、县、乡镇规划,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同时,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将目标考核由"无害化"转变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目标考核。


  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要真正做到垃圾分类,需要对原有的垃圾处理系统进行改造,除了增加人力物力,还离不开增加政府投入。


  一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养成良好习惯。逐步改变人们长期形成的垃圾丢弃方式和习惯,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的科学方法和益处,让垃圾分类教育进入社区和中小学校园,培养孩子的环境意识。


  二要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垃圾分类的实施细则。使人们明确普通垃圾、资源垃圾都包括什么,应该如何分类,什么时候回收。制定政策,搭建由政府、社区和居民共同参与、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强制推行垃圾分类。


  三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等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行者和推动者。


  四要采用经济手段鼓励垃圾分类和减量。采取垃圾分类计价、垃圾清运异地补偿费等手段鼓励分类和减量。


  五要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的激励机制,吸引公众、企业等更多力量参与进来。各部门通力合作,打破制约垃圾分类处理各环节壁垒,形成垃圾分类、处理、回收的完整产业链条。


  从生产、消费、废弃全过程控制垃圾产生,促进源头减量。随着人口的迅速增加和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终端垃圾总量不断增长,填埋、焚烧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要从生产、消费、废弃全过程来控制垃圾产生,促进源头减量。


  一是在生产环节,减少商品过度包装,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尽快出台切合实际的包装标准。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行为的治理和整顿,通过严格的市场监管,限制违规企业的经营活动。积极引导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一般商品实行原始包装,对高档商品实行简单包装。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二是在消费环节,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自带餐具或者使用店中经过严格消毒的卫生餐具,拒绝使用一次性产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遏制一次性用品的泛滥使用。对一次性用品产生的大量垃圾进行分类,提高回收利用率,减少垃圾排放量。


  三是防止短命建筑的出现。切实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坚持建筑未动,规划先行。树立科学发展的政绩观,实施城市重大项目听证制。从政策、规划设计要求出发,确保建筑使用年限达到50年以上,防止短命建筑的出现。


  大幅增加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投入不足是我国尤其是农村垃圾基础设施薄弱的根本原因。完善垃圾基础设施的关键是要落实建设投入,建设好相应的配套设施,形成一体化运作的垃圾处理体系。


  一是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在农村实行户集、村收、镇(存)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行政村可在投入上向前端倾斜,特别是在分类系统建设上,具备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条件,在远离交通要道地点,设立临时垃圾箱、垃圾桶,配备专职保洁员和专用垃圾车,定时、定点、集中清理。


  二是市、县政府应设立垃圾处理、运行专项资金。建立市县财政适当补助、专业机构运营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农村建垃圾池、垃圾填埋坑及购置农村垃圾清运车等给予适当补助。


  三是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处理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要求,实行环卫设施有偿服务,明确垃圾收费的相关事宜,在使垃圾得到有效减量的同时,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


  四是消除垃圾处理设施的邻避效应。通过政府的干预和市场机制合理分配利益,构建垃圾排放权交易体系,有利于消除垃圾处理跨域合作。

  作者  ◆王金水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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