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降低农村建加油站门槛
2013年08月20日 10:19 来源:东南快报 参与互动(0)
我省鼓励和支持企业或自然人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或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租赁方式建设农村加油站。省经贸委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农村加油站建设的通知》,明确从9月1日起,凡在无加油站乡镇新建1座农村加油站,并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允许其在同一设区市所辖范围内且不突破总量控制指标情况下,可不受相邻加油站间距限制建设1座加油站。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农村的机动车数量增长很快,但农村加油站运行成本高,销售量低,一些企业不愿意到农村建加油站,再加上现在城乡建站程序一样,部分加油站拥堵在城镇里、国省道上,这都造成农村供油空白,加油站点布局不合理。
此外,省经贸委要求各地对农村加油站进行清理整顿,查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并加大对农村加油站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灌装油品零售有关规定,规范经营操作,排除事故隐患。
作者:郑晓华
【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