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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制办对废止《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征意见

2013年09月25日 15:5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000年实行至今的《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拟废止,广州市法制办征集市民意见。今天是意见收集的最后一天,广州市老工程师协会的几位专家,拟将经研究整理出的意见送达有关部门。他们认为,《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不仅不能废止,而且还要进行完善。其中对于污染、破坏河涌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广州河涌现状堪忧

  近日,广州市法制办提出,2012年出台的《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已经涵盖了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的《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废止后不会产生管理空白。市法制办因此提请市政府废止该规章,并就此征求公众意见。

  这条消息引起了几位关心广州河涌治理的老专家的注意。广州市老工程师协会会员、教授级高工郑庆煌向记者介绍,广州城区约有231条河涌,长约980公里,主要承担其汇水区域的排洪功能,由于四周居民区和各类工厂企业密集,大量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涌内,使水质被严重污染。“广州市环保局在官网上公布首批50条河涌水质监测信息中,5月份数据显示,达标率22%均集中在郊区,78%中心城区河涌未达到Ⅴ类,均为劣Ⅴ类。最近的8月报告显示,50条河涌中35条为劣Ⅴ类最差恶臭黑水,中心城区31条河涌中,27条为劣Ⅴ类,仅4条为Ⅴ类水。人体可接触Ⅲ类水仅3条,位于远郊的南沙、从化和增城”。

  对此,郑庆煌认为,河涌治理问题仍很严峻,《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不仅不能废止,而且还要进行完善。“虽然《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已将管理体制、管理范围等包含在内,但多属框架式内容,面对实际需要、又符合发展要求的细则措施还有较多不足。”郑庆煌提出,现行的《广州河涌管理规定》要升级换代,优化其条款。“为便于和广州市管理范围内,如从化、花都、增城郊区的河涌区分开来,更符合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大,工企业多,污染源复杂等特点,建议命名改为《广州城区河涌管理规定》”。

  应该完善“河涌管理”

  对于如何完善《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专家也提出了几项建议。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间志愿者自发加入保护河涌的队伍,定期巡查河涌。水务部门也与一些民间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郑庆煌则建议,应明文确立民间环保组织对河涌管理的合法地位,使其培养机制和运行机制受法律保护。此外,还要立法建设环保公众服务平台,建立定期对河涌范围内环境信息公布、举报投诉、评价反馈管理信息制度。

  郑庆煌特别强调对河涌底泥的治理。“底泥是水体各种污染物的主要蓄积场所,是主要污染源,对水生态系统构成长期威胁,其营养盐的释放和重金属污染可使河涌氧平衡体系长期被破坏,致使黑臭状态存在,建议引入环保疏浚的理念和工程技术”。

  对于破坏河涌的行为,郑庆煌提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记者林园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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