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前8月查处危害环境职务犯罪440人超前三年总和
广州白云区潭村石井河上游水质曾被严重污染 羊城晚报记者 何奔 摄(资料图片)
24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2013年1至8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381件440人,超过2010年至2012年三年查办的总和。其中,不少案件线索来自群众举报。
经报请广东省委同意,省检察院党组决定2013年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今年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381件44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5件,占立案件数的43.3%;县处级以上要案32人(包括地厅级1人)。所立查的专项工作案件440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18.4%,而在2010年至2012年三年间,全省检察机关立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433人,仅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5.8%。目前,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据介绍,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收到关于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数量高于往年水平,仅举报宣传周期间就收到群众提供专项工作线索24件。如茂名电白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发现和立案查办了该县望夫镇政府副镇长邱国轩、望夫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蔡若飞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导致国家稀土资源被盗采42.5吨、经济损失853万元,山林遭受严重破坏、水源遭受严重污染的玩忽职守案。
而梅州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及媒体报道,依法对原市拆迁办主任丘林(副处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同时还对市拆迁办、市国土、规划部门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查、办证过程中涉嫌渎职犯罪依法立案侦查。新闻媒体也积极向检察机关移送专项工作案件线索,湛江在全市开展打击滥采盗采河砂违法犯罪工作,就是省检察院根据省广播电台的线索启动的。记者林洁、通讯员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