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威海市区12月1日起禁止“黄标车”通行

2013年10月30日 16:07 来源:大众网 参与互动(0)

黄标车禁行区域示意图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威海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自2013年12月1日起,在市区齐鲁大道以北,沈阳路以东,环山路以内区域(均不包含边界道路,以下简称“禁行区域”),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称为黄标车。据了解,山东省政府近期正式通过《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规定我省设区市的建成区,将于12月1日起禁行黄标车,并实行黄标车淘汰补贴制度。目前,威海市交警支队已经下发《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威海市区“禁行区域”为齐鲁大道以北,沈阳路以东,环山路以内区域,将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路面检查和电子监控系统予以查纠,并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二百元罚款。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二百元罚款。其中,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黄标车”禁行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驶离禁行区域,暂不予处罚。

  据悉,此次,交警部门制定《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经过两年的前期民意调查,调查显示八成以上的市民对实行“黄标车”淘汰补贴等政策表示支持。

  记者同时了解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细则也将于近期出台,届时,市民可自愿前往办理相关手续。(通讯员 李世成 记者 王晓青)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