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争通过5年时间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
浙江省省长李强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浙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提出,力争通过5年时间,使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到2017年,全省PM2.5浓度要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以上。
浙江省环保厅厅长徐震向会议作了关于《计划》编制背景及主要内容的报告。
李强在听取报告后指出,大气污染防治事关百姓健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投身“治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大气污染产生的原因,分类指导,综合施策。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让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为净化大气做出应有贡献。
据浙江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韩志福介绍,浙江省防治大气污染首先要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除热电联产项目外,全省将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2015年底前,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县以上城市供气管网实现全覆盖。2017年底前,全省所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
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计划》提出,2015年底前,浙江省将全面淘汰黄标车;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同时,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不断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
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工业污染治理也将稳步实施。2014年底前,浙江省将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7年底前,全省县以上城市全面完成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70%的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同时,工业企业实施烟气脱硫脱硝工程,2015年底前,全省所有燃煤锅炉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建设;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消除烟囱冒黑烟的现象。
城乡废气整治也将得到强势推进。开展控制城市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餐饮油烟治理等多项工作。(通讯员孙国金 记者晏利扬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