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煤炭资源税改革窗口迫近 专家:可更好体现公众权益

2014年01月09日 17: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煤炭资源税改革窗口迫近专家:可更好体现公众权益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张龙云 摄

  中新网1月9日电 继2011年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之后,煤炭资源税改革今年也已驶入“快车道”。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今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时表示,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不但可以更好的体现公众权益,而且可以防止资源无偿地浪费性使用。

  据《经济参考报》今日报道,煤炭将在2014年进入“从价计征”这一改革行列,目前山西、内蒙、贵州等煤炭资源大省已紧锣密鼓开始“清费”工作,这预示着煤炭资源税改革已驶入“快车道”,大门正式开启为期不远。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1月9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时也表示,现在执行的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方式存在不少弊端。首先煤炭价格近几年大幅变动,从最开始的一吨几十元钱,涨到最高时的千余元,“从量计征”难以让公众在价格的大幅上涨中保持权益。其次煤炭开采过程当中也很难对每一种煤种的物理化学的性能完全详细地分,来确定资源价格。

  “从价计征”则不存在以上问题,好煤、稀缺的煤卖得贵一些,既然卖得贵,煤炭资源税多收一些,当然如果煤炭价格下跌,资源税征收也可适当少收,这样就可保证所有人的权益”周大地说。

  周大地同时表示,资源价格实际上是公众权利的体现,因此税收也应该合理地。资源产品卖得贵,税收就多收一些,也可防止资源无偿地浪费性使用。(中新网能源频道)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