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法降PM2.5 导致大气严重污染可追刑责
导致大气严重污染可追刑责 “停车三分钟不熄火”暂不罚
本报讯 昨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降低PM2.5首次纳入立法。其中,条例新增规定,首次将“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纳入立法。条例中有1/3是罚则,且罚则由此前的39条增加到40条。
造成污染“罚无上限”
《条例》明确北京市大气污染控制目标是降低PM2.5浓度。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方力介绍,目前,北京市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该“新国标”对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6项主要污染物规定了浓度限值。
《条例》新增“总量控制”并专门设章。在治理措施上实现了由单纯的浓度控制,向浓度与总量控制并重转变,明确了对机动车数量和燃煤总量进行控制。方力介绍,“北京将进行最严格排污权分配,通过排污许可证方式,下达逐年减少的排污指标;‘买二用一’减量化交易,企业须购买2个单位排污权,方能排污1个单位”。
《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指出,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草案)》在讨论中遵循代表意见,处罚上去掉“封顶数额”,规定“受到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在上一次罚款金额基础上加一倍进行处罚”。
减少怠速行驶污染入法
《条例》规定,北京提倡环保驾驶。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区、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三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
此前审议中,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停车三分钟要熄火应增加相关处罚条款。但法制委员会认为,针对停车熄火设定处罚,存在着执法主体难确定、现场取证较困难等实际问题,难以执行到位。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议不设处罚。
另一项修改内容是:“减少怠速低速行驶污染”首次入法。所谓怠速,是指车辆处于驻车状态启动发动机,发动机稳定运转的最低转速。也就是只要点着火,汽车就处于怠速状态。而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不给油,发动机的转数还维持在怠速的阶段就是怠速行驶。据了解,一般汽车怠速运转一分钟以上所消耗的燃油要比重新启动所消耗燃油多,对空气污染自然影响不小。 (新华、新京报)
三拳
大气污染追刑责
《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指出,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无上限
《条例》在讨论中遵循代表意见,处罚上去掉“封顶数额”,规定“受到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在上一次罚款金额基础上加一倍进行处罚”。
公开举报权
《条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突发大气环境事件,以及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污染物排放期限治理情况等信息;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
三问
要用考核约束政府
根据《条例》,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的政府部门包括: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城管执法局。
“既然强调政府主导的基本原则,条例考核就要体现约束政府,但这方面体现较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所研究员、九三学社北京市人资环境委主任闵庆文建议,除约束企业外,参考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力度,研究“行政首长负责”“一票否决”等政策,对行政领导考核。
科研支持北京周边
大气污染治理须区域合作、联防联控,但《条例》作为地方立法,无法约束周边省区市。闵庆文说,北京市生态问题重要影响区域涉及天津、河北大多数地方以及内蒙古、山西、山东等一些地方,大约190多个县市,建议北京在科研项目投入上,倾斜研究周边省区市生态环境问题,首都人才也可向周边生态功能区派遣。
制定环保总体规划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建议,相关部门应考虑同时制定北京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用环境保护指标约束首都发展,用红线引导首都发展,杜绝“摊大饼”。“北京需率先带头组织区域污染治理,就地消灭污染产业,不能转移。污染是区域性的、跨区域性的,企业即使搬离行政区域,也会向周边扩散再反过来影响本地,污染源必须就地消除。”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