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沙田、虎门港划定49.3平方公里为“禁燃”区

2014年02月27日 14:2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沙田镇、虎门港

    本报讯(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刘继伟)记者从沙田、虎门港获悉,该镇港日前已划定了49.3平方公里的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区域内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应于6月30日前依法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镇港环保部门透露,沙田镇、虎门港“禁燃”区总面积为49.3平方公里,包括进港北路以南,太平水道以北,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以西,东江南支流以东区域;立沙岛疏港大道以西区域;泥洲岛全岛。

    据了解,“高污染燃料”指原(散)煤、粉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树木、秸秆、锯末、稻壳等)等,硫含量大于0.5%、灰分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以及硫含量大于30毫克/立方米、灰分含量大于20毫克/立方米的人工煤气,国家认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