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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豪赌退市股“赌出”制度漏洞

2014年05月05日 11:0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连续多日跌停的“退市长油”在4月29日打开跌停,成交2.42亿元,30日成交也不小,仍有资金关注、欲从火中取栗,其中原因值得人们反思。

  “退市长油”现在资不抵债、陷入巨亏,主营业务也没有明显的起色,按道理,其内在价值应该趋于零。投机者之所以仍然敢于在该股投资,是因为退市整理期有30个交易日。截至4月30日其股价只有0.73元,A股市场向来对低价股情有独钟,这么低的价格自然对部分投机者吸引力巨大,投机者希望日后演绎低价暴炒行情。另外,股票即使摘牌,也并非世界末日,仍然有相当价值,这就是重新上市制度为其所带来的“壳”价值。

  根据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公司退市后,仍可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然后再申请重新上市;上交所甚至规定,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中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4月18日证监会发言人也表示,ST长油退市后,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向上交所申请重新上市。有了这样的机制,即使公司退到新三板,未来不排除其他企业对其进行重组,实际上仍可像在A股市场内借壳上市操作一样、在新三板进行类似“借壳”操作,退市公司将来仍可复活,这样的制度决定了退市公司也是“不死鸟”。

  目前对IPO上市证监会的发审要转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发审重点是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退市公司提出重新上市申请,是由交易所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怎么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是其中最大问题。虽然两家交易所重新上市制度都规定,保荐机构应当对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情况进行尽职调查、且负相应法律责任,深交所甚至规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但是交易所毕竟不同于证监会,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的审核远不能相提并论,这让人忧虑。

  重新上市制度,等于创设了一条新的上市通道,这个通道与IPO上市通道完全不相干,没有IPO排队之说,拥有一定的优惠便利,交易所审核也或比证监会审核较为宽松,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与此类似,酝酿中的新三板转板机制也可能是企业上市的一个新的优惠通道。新三板挂牌企业若转到交易所上市,是否可以不走IPO通道,比如采取介绍上市等办法享受某种上市优惠?笔者认为,A股市场有着自身鲜明特色,上市资格还非常抢手,目前不应保留上市旁门左道,介绍上市也不宜急于实行。当然,为了发挥新三板的作用,并让企业先熟悉证券市场、让投资者对新企业提前有所了解,可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申请上市、上柜的股票,都应先在兴柜股票市场交易满六个月”的有关做法,规定所有申请在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都应先至少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满六个月。

  □熊锦秋(财经评论人)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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