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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九部门联合治污 查处典型案件整治污染企业

2014年07月11日 11: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山东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集中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医药制造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检查,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山东省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继续加强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强化联合执法。

  其中,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根据各部门职能细化任务分工,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价格主管部门要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有关工作,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燃煤发电机组扣减环保电价。

  山东省要求,各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近年来环保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等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重点督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地开展执法检查。要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 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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