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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土厅被指不作为:采矿证拖3年致50亿巨亏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7月18日 09:3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原标题:山西国土厅被指不作为:采矿证拖3年致50亿巨亏

  一证“拖”三年,山西10座煤矿损失“超50亿”

  2011年9月9日,当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元金煤业有限公司(下称“元金煤业”)等10座煤矿拿到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下称“山西省煤炭厅”)“变更开采方式”的批复后,来自福建、浙江的众多投资人欣喜若狂—那是一个煤炭行业的“黄金时代”。

  然而,“作为前置手续”的批复并未得到国土部门的认可。此后,经过近3年的奔走呼吁,10座由井工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的煤矿,采矿许可证迟迟未获核准。其间,山西省煤炭厅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下称“山西省国土厅”)曾数度交换函件沟通。

  这3年里,中国煤炭行业由热转冷,渐入寒冬。由于10座煤矿长期无法建设投产,为数众多的闽、浙投资人被深度套牢,陷入绝境。

  “一证”缘何会被搁置3年?7月10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山西调查采访。

  获准“井工变露采”

  2011年5月底,持续两年多的“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在山西圆满收官。经过这场声势浩大的产业大变革,山西从此告别了“小煤窑”的历史,率先挺进“大矿时代”。

  记者从山西省煤炭厅了解到,整合之后,山西的煤炭产业集中度与规模得到进一步提升,矿井数量由整合重组前的2598处减少到1053处,70%的矿井达到年产90万吨的规模,年产30万吨以下的矿井全部淘汰,所有矿井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开采。

  在这一轮重组整合中,元金煤业等10座煤矿(注:其余9座煤矿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运通煤业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宁武半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和顺正邦隆鑫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浑源恒山阳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昔阳安顺李夫峪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浑源瑞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井岭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灵石恒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杰旺煤业有限公司)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称“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得以保留。

  2010年初,就在上述煤矿获得保留后的第二年,各煤矿开始按照核定产能编制矿井初步设计。但在设计中,10座煤矿遇到了相同的“麻烦”—由于资源整合前诸多小煤窑留下大量的采空、积水以及火区(即井下发生火灾后被封闭的区域),加之煤层赋存不稳定、断层分布较多,导致难以布置正规的综采(即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

  “煤层不连续,采空区分散,就没办法上综采。正好省里的一个专家看到当地煤炭埋藏浅,适合露天开采,就建议我们变更开采方式。”来自浙江的煤矿投资人张安平(化名)回忆。

  为了应对这一新情况,各煤矿先后给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作了紧急汇报。2010年5月,10座煤矿所在的6个市级人民政府分别向“领导组办公室”请示报告,申请上述煤矿由井工开采调整为露天开采。

  2011年7月30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部分煤矿重组整合方案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62 号,下称“62号文”)。

  “62号文”明确指出:对原批复为井工开采的矿井,在新主体接管后,组织专家和设计部门经过实地考察论证,因经济技术原因采用井工开采无法布置正规回采工作面而提出拟变更露天开采的,由煤炭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和主体企业审查同意并提出申请,经山西省煤炭厅牵头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论证,在确认技术上更加可行、经济上更趋合理、方案进一步优化的前提下,由省煤炭厅提出意见,会同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办理。

  “62号文”下发后,山西省煤炭厅随即组织专家对上述煤矿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并召集山西省国土厅和山西省环保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进行了会审。在参会人员原则同意的基础上,山西省煤炭厅于2011年9月9日正式给大同、晋中等6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同意变更”的批复。

  自此,上述10座煤矿关闭了原井工生产系统,开始向山西省国土厅申请换领采矿许可证。与此同时,村民搬迁、土地征用、障碍物移除等露天开采的前期工作亦一并展开。

  采矿证“卡壳”

  山西省煤炭厅下发的“晋煤规函(2011)1301—1306”批复文件虽然注明了“接文后及时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但在国土部门,采矿许可证的换发却并不“简单”。

  福建籍投资人黎宇光(化名)直言,由于部门间的权力之争,10座煤矿不幸“躺枪”。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最初到省国土厅换证时,国土部门认为煤炭厅不具备审批煤矿变更开采方式的权限,所以不承认煤炭厅的批复,只认可‘领导组办公室’的文件。”

  山西省煤炭厅一位要求匿名的中层领导却持不同观点,“我们是严格按照‘62号文’来办理的,也是省政府赋予我们的职能,由煤炭厅牵头,国土与环保都参与了会审。况且‘变更开采方式’是兼并重组方案获批后的另一码事,不能套用兼并重组的办法。”

  “换证”工作搁置一年后,山西省国土厅于2012 年8 月再次组织专家对10座煤矿进行了实地考察及论证报告的评审。论证认为,由于井田内煤炭资源支离破碎,且采空区含有大量积水并伴生火区……采用井工开采方式已无法布置正规、连续的壁式综采工作面……

  论证还提到了更为积极的一点—由井工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可多回收资源量约29859 万吨。

  之后,山西省国土厅委托山西省矿山调查测量队先后为10座煤矿出具了《评审意见》,认为上述煤矿适合露天开采。

  即便如此,采矿许可证的换领依然没有出现转机。

  由于拖延日久,各市及煤炭企业多次向山西省煤炭厅反映。2013年3月5日,山西省煤炭厅致函山西省国土厅,希望按照当年2月2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换发采矿许可证,保证后续审批事项顺利推进”的要求,对10处矿井由井工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的采矿许可证变更工作予以关注。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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