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打击破坏监控设施行为
2014年08月13日 15:4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山东省枣庄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开展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保障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和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有效。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为省、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计算机信息系统所监控的企业,整治重点是人为原因造成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以及损毁、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
其中包括对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存储或数据处理程序、参数等进行删除、修改、增加,造成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对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传输设备进行破坏、外部干扰,影响自动监控数据(信号)正常输出、传输的;违反技术规范操作,通过在采样管线上加装稀释、吸附、吸收、过滤等装置或变更采样方式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采样的等。
枣庄市要求,对检查发现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给予行政处罚;对以各种方式损毁、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按照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办法》,制作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书,连同案件相关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公安部门对环保部门移交或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盗窃、损毁、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等违法犯罪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