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沙河刘家碾等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华西都市报讯(见习记者 李姗姗)19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关于恳请批准成都市沙河刘家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关于报请审定市自来水七厂徐堰河、柏条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正式获批,批复同意划定成都市沙河刘家碾和自来水七厂徐堰河、柏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时,对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位置进行了公示。
批复显示,沙河刘家碾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从取水口(成都市刘家碾水闸处)起,沿沙河下游100米至上游1000米之间的全部河道水域及其两岸纵深50米的陆域。自来水七厂徐堰河、柏条河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徐堰河星罗村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两岸河堤之间的全部河道水域及其两岸纵深100米的陆域。柏条河火花村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两岸河堤之间的全部河道水域及其两岸纵深100米的陆域。
划定后的二级保护区为:从一级保护区边界起,沿沙河上溯2200米、下溯300米的全部河道水域及其两岸纵深50—320米内的陆域;从杨泗堰汇入沙河处起,沿杨泗堰至上溯780米的全部河道水域及其两岸纵深50米内的陆域。除一级保护区外,徐堰河星罗村取水口向上游延伸至平乐寺电站(不含平乐寺电站),向下游延伸300米的两岸河堤内的水域;徐堰河留驾电站引水渠道内的水域;柏条河火花村取水口向上游延伸至天马镇下索桥,向下游延伸300米的两岸河堤内的水域。同时,批复对划定后的准保护区位置也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