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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施工噪声难不难?

2014年12月09日 16:26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李亦赞

  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影响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已成为群众夜间举报投诉的主要环境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急需采取一系列手段,结合技防人防,建立完善的防控体系。

  夜间施工噪声监管难点

  一是处罚力度轻,违法成本低。以大连为例,尽管《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对违法夜间施工工程的处罚措施等有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但对于工程建设方来讲这不算多,要是延误了工期,他们的损失可能远不止这个数。因此,一些工地为了赶工期和享受夜间不堵车“多拉快跑”的便利,宁愿被罚款也要夜间施工。有关规定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二是监察手段单一,执法力量不足。以大连为例,目前对夜间施工信访案件的应急处理,只有通过监察人员赶赴现场勘验、取证并予以解决这一种途径。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只有环保部门一家,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三是取证困难。投诉查处具有滞后性,夜间施工扰民具有动态性,很多情况下监察人员赶到现场之后作业已停止,无法取证。施工方不配合调查情况屡见不鲜,或大门紧闭,或称负责人不在,甚至态度蛮横,对监察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夜间施工噪声监管对策

  为更快、更好地解决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笔者认为,除了在既有条件下继续加大监察力度、提高巡查频次之外,还应从“技防”与“人防”两方面有机结合入手,构建完善的防控体系。

  “技防”方面。要建立数字化工地监管系统。随着科技高速发展,噪声信号与视频信号相结合,通过互联网宽带或者移动3G网络传递,可实现远程监控功能。

  监控系统的运行,将使环保部门监管力度得到加强,及时、有效地掌握现场施工动态情况,成为传统执法手段的有力补充,弥补监察执法力量的不足,并为调查取证提供十分有利的支撑。

  尽管前期需要一定资金的投入,但只要勤加维护、妥善管理,延长其使用周期,提高利用效率,就可以减少常规执法中人力物力的使用费用,实质上是在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时,节约总体行政成本。

  此外,在满足施工工艺的条件下,应号召施工单位优先使用新工艺和设备升级较小的机具,积极运用柴油打桩机、静力压桩机等设备,以降低噪声分贝。

  “人防”方面。一要实行夜间施工噪声总量控制,严格夜间施工管理。环保部门根据工地的规模、结构、图纸、器械、环境等情况,听取施工单位合理化建议,征询居民意见,核定每个施工阶段夜间施工总时间,并由建设施工单位做出承诺。环保工作人员按照“每个施工阶段累计核准的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不得超过该阶段核定的总时间”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发给《夜间施工核准书》和《告示》,并督促其提前1天以上在施工场地和附近居民区张贴。对各施工阶段核定的夜间施工作业总量不得追加,也不得从下一阶段调剂。

  二要加大夜间施工管理力度。对建筑施工的噪声源,国家应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的产品噪声标准,淘汰高噪声机械,推广使用低噪声机械。通过加大对夜间作业噪声污染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力度,增强建筑单位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的自觉性和减少夜间作业的频次。对于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经过批准的夜间施工作业,环保部门应加强在夜间施工中的监督执法检查。对在施工中违背审批意见的,及时要求其整改,以切实减少夜间施工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三要妥善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和保障工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做好群众的解释和保障工作是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在施工的前一天,应向附近居民进行公告,并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让附近居民特别是有特殊需要的人群了解情况,提前有所准备。这样不但可以使群众及时提出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行使他们监督的权利,而且可以使群众提前采取转移等方法,减少噪声污染对其的影响。

  作者单位:辽宁省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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