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电力、钢铁、水泥行业减排 依法查处超标排污企业
2014年12月09日 17: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湖北省环保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完成2014年度和“十二五”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通知》要求,摸清全省火电行业和企业自备电厂、钢铁烧结、球团行业、水泥行业、平板玻璃行业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对火电行业和企业自备电厂脱硫脱硝设施、钢铁烧结、球团脱硫设施、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硫脱硝设施的建设及改造提出时限要求,并明确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及改造任务。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亲自负责,总量、污防、环境监察等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督促企业认真制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改造计划并严格落实;对超标排污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设施建设进度滞后的企业要予以挂牌督办。
省环保部门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加快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按照时限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脱硫脱硝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建立完善的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制度。
熊争妍
【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