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法律转变成治污利器
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王奕菊 常青衡水报道 为了实现新《环保法》的落地对接,将法律转变成治污利器,河北省衡水市环保局将12月4日的“宪法日”延伸至整个12月,全面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月”活动,切实提升环保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举办集中培训班,增强业务素质。邀请环保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对新修订的《环保法》进行全面系统解读,尤其是对重点条款,结合实际案例,详细分析事前预防污染、事中防治污染和事后违法追责各个环节,具体讲解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节点与处理方法。明确了排污者与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提出环境监察定位理念及对环保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确保环境监管做到全面履责,不缺位。衡水市环保系统一线执法人员及业务管理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
组织巡回讲座,提升执法与守法水平。抽调9个科室、单位的业务骨干人员,先自学新《环保法》并制作PPT授课课件,经过层层选拔组成衡水市新《环保法》的宣贯讲座组,针对新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在市、县两级环境执法人员和重点企业员工中,进行巡回授课。
开展新《环保法》的学习大讨论活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每周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时间,以科室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各科室负责人组织讲解,月底组织举行新《环保法》知识考试,全局90分以上人员达到80%。
衡水市环保局副局长宋海水告诉记者,活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入心入脑,全面掌握领会新《环保法》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责任感,学好、用好新法。同时,要顺势而为,借新《环保法》实施之机,推动各项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