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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绩效 央企高管薪酬问题可解?

2015年02月15日 10:48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参与互动()

  企业利润和工资总额的异步现象即将成为历史,市场化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正加速上马。

  2月9日,国资委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中央企业要积极合理地确定201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经济效益增长要力争高于上年。利润总额奋斗目标应符合比基本目标高15%以上,高于上年实际完成值。

  在工资水平方面,《通知》明确,严格考核晋级标准和职工工资预算管理,利润总额目标值比上年增长的,工资总额按照行业工资增长调控线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利润总额目标值下降的,同口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也就是说,2015年利润总额下降的央企,工资总额不能增长。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还表示,将严格依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奖惩,对于企业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以及发生重大经营投资损失的,在业绩考核上要严肃处理,在薪酬分配上也要建立相应的扣减和追索扣回机制。

  央企负责人薪酬一直是关注焦点,新规一出便引发讨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对媒体表示,简单来说,新规就是要求央企的工资收入包括奖金要和企业的绩效挂钩,如果企业的利润下滑不涨工资,这符合企业管理的普遍要求,这一点并不奇怪。

  “按照经济效益来确定高管薪酬的思路值得肯定。”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分析道。不过,陈乃醒也谈到了一些顾虑,他表示,新规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难度,如果真的可以有效执行,那么,新规对广受诟病的央企高管薪酬问题是一次极大的改善。

  此次政策的影响幅度并不小。Wind数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A股市场中共有277家央企概念上市公司,其中发布2014年年报预告的共有138家,而这138家中,预计净利润出现下滑的就有56家。根据《通知》要求,这些利润总额下降的央企,高管工资总额将难以像往年一样“旱涝保收”。

  人社部副部张邱小平表示,“改革后多数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总的来看,此次改革有一定的合理性,也不完全合理,合理之处在于可以缓解目前的央企高管薪酬问题,不合理的是,央企高管的官员身份和商人身份相通是个大问题。”陈乃醒认为。

  中国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锦也曾指出,央企高管薪酬出现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将央企高管是企业家还是政府官员的身份搞清楚,从而导致市场化的薪酬用在任命制的干部身上。

  那么,经过此次调整,央企高管“亦官亦商”的混搭身份,是否可以从本质上得到改变?这是否意味着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取得实质进展?

  新规并不会带来本质改变,在陈乃醒看来,用“改善”一词更为贴切,因为央企高管身份的明确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要在央企高管薪酬问题上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应该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董事会招聘高管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国企高管的各种问题彻底由企业自主决定,而不是国家行政力量参与,即彻底通过市场来调节高管薪酬。

  有业内人士也认为,将职业经理人制度引入央企是十分必要的。央企负责人如果成为纯粹的职业经理人,不再享受官员待遇,那么就可以按照既定标准和合同拿相应薪酬,并且加强对企业业绩的考核,让现代企业内部监管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才能堵住央企内寻租行为,也能够激励央企高管的主观能动性。记者 郝艺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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