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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违规燃放将受处罚

2015年02月17日 10:43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陕西省宝鸡市政府近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下发《关于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划定市区8类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违规燃放的将受罚。

  《通告》划定车站等人员密集区域、地下通道及其他地下空间、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等8类地点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允许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婚丧嫁娶活动可在指定地点少量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形成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张永宁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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