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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伪造环境监测数据 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2015年08月13日 07:1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乾)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按照方案要求,环保部门要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将被追责。

  方案要求,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全国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各级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方案明确,环境保护部依法建立健全对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的监管制度,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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