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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整治塘堰立碑 要求撰“省委省政府恤民情”

2012年02月22日 19:57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湖北省水利厅独家回应“三万”挖塘堰活动刻碑事件

  日前,有媒体报道湖北省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简称“三万”活动)中,湖北省水利厅12月21日针对该活动专门下发的《关于调整《塘堰整治石碑》(示样)背面碑文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塘堰整治立碑的规格、内容都作出统一要求,引发争议。石碑背面所要求撰写的“省委省政府恤民情”“惠民生”、“众志成城”、“民资进”、“规模空前,高潮迭起”等词语碑文更是引发媒体热议。

  2月22日下午,湖北省水利厅制定该政策的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回应了有关媒体关于此次“三万”活动刻石碑通知的质疑。

  湖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副处长王煌表示,当初发布这个通知主要有四方面考虑:

  第一,老百姓和各地方有立碑的需要。整治塘堰一直以来都是没有人去做的事情,现在在政府主导下,有单位、企业、个人愿意出钱出力牵头去做这件事,老百姓非常高兴,愿意为整治塘堰这件好事立个碑,记录情况。但老百姓在自发立碑的过程中,出现了相互攀比的现象,有的地方甚至使用名贵石料,精雕细琢,为一个石碑花费很多钱。为了避免攀比,引导大家量力而行,水利厅专门发了这个通知希望大家不要攀比,按照要求去做。

  第二,立碑是为了激发出资人的荣誉感。按照湖北省委的要求,我们调动了各方力量积极投入到塘堰建设中来。而由于湖北塘堰众多,资金需求很大,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原则,我们动员了很多企业、个人出资投入到整治塘堰中来。而企业、个人在出钱做善事后,也往往希望能够为自己留个名,增强自己荣誉感。因此,我们本着激发企业、出资人荣誉感的初衷,允许在塘堰治理好后立一个碑,感谢这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鉴于政府部门对于出资企业、个人并没有任何物质奖励,我们认为用立石碑的方式,刻上他们的名字以激励他们是无可厚非的。

  第三,立石碑对于塘堰的管护是至关重要的。塘堰的治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挖塘清淤后,还需要大量的日常管护。按照通知要求,在所立石碑的正面,应该明确写着塘堰的面积、容积、大小等具体数据,还要明确的标注出了管护责任人是谁。这样,石碑可以说是一种公示,直接让村民知道这个塘堰的直接责任人是谁,出了问题应该找谁。这对于塘堰的维护、清理工作有着直接的监督作用。

  第四,由于老百姓和出资人都有着立碑的想法,所以我们本着“堵不如疏”的态度,出了这个通知去规范立碑这件事。首先,这个通知并非要求强制执行,我们在通知中明确写明“参照执行、不‘一刀切’”、“结合当地实际,量力而行”等,如果各地方、村镇没有立石碑的想法和要求,完全可以不立碑;其次,我们是希望借助通知要求号召大家不要铺张浪费,尽量使用当地石材。如果按照通知去做,一个石碑顶多花费二三百元,相比挖塘堰每个三四万的治理费用,立石碑的费用并不大,是可以接受的。

  综合上述四方面考虑,我们认为发布通知规范大家的立碑行为是有必要的,也是符合现实情况的。(记者 杨宁)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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