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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当街“占领”男厕所 被拦男士称理解(图)

2012年03月19日 14:29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女大学生“ 占领”男厕所
女大学生“ 占领”男厕所

  呼吁提高女厕位比例解决女性如厕难问题

  女大学生当街“占领”男厕所

  女性“如厕”不方便的问题,在社会上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成为一个民生问题。在不久前的两会上,叶青等全国人大代表就男女厕位比例不合理的问题向两会会议组分别递交了相关建议,呼吁提高女厕位比例,解决女性如厕难问题。

  昨日中午,受广州、北京等地女大学生占领男厕所活动的启发,兰州的女大学生们在西关十字木塔巷西侧入口的公厕上演了“排队如厕秀”,呼吁市民关注女性入厕难问题。在活动现场,女大学生们还向市民派发了《致男性同胞的一封信》。

  女大学生“抢占”男厕所

  3月18日中午,西关十字木塔巷西侧入口的公共厕所前人潮涌动,除了排队等待上厕所的人之外,几个年轻女孩“把守”住了男厕所的门口,她们一边向零星如厕的男士解释着什么,一边招呼在女厕所门口排成“长龙”的女士,进入男厕所“方便”。还有一些人手举着宣传牌,一些人在给路人发传单。原来这几位女孩,均是兰州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她们这次“占领男厕所”的行为,旨在通过这样的活动,协助在公厕门口排长队的女士们,利用使用率较低的男厕所“方便”,并且希望通过此行为,呼吁解决男女厕位不合理现状,缓解女性在公共场所如厕“排长龙”的尴尬局面。现场的男士见此情况,听了女大学生们的解释后,都纷纷谦让配合,并且表示理解,还有部分男士主动加入到志愿者的活动中,劝说要如厕的男士耐心等待。

  排队女士进入男厕所“方便”

  “先生,能不能稍微等几分钟再进厕所,让女士先用一下男厕所好吗?女厕所那边排的队太长了,很多女士已经等了很久,憋不住了!”在南滨河路一个公共厕所门口,几位年轻女孩“把守”住了男厕所的门口,招呼在女厕门口排队的女士进入男厕所“方便”。这一活动显然为一些久久等候上厕所的女士解了急,陆续有几位在女厕门口排队的女士进入了男厕所“方便”。当然,男士如厕的需求也并未被忽略,志愿者们的“占领男厕活动”一轮只持续三分钟,间隔十多分钟再进行下一轮,让内急男士也有充分如厕的时间。与此同时,在男士等候厕所的间隙时间,女大学生们还见缝插针地向男士解释意图。被拦在男厕所外面的男士也表示了理解,“没关系,我等一会儿,女厕所那边的队确实太长了”,一位被拦住的先生说。

  现有厕位比例对女性不公平

  据占领男厕活动的最初发起人李麦子(化名)介绍,在这之前,她在广州、北京两地,和当地一些女大学生以“占领男厕所”的方式,来协助在公厕门口排长队的女士们一解燃眉之急,体谅女性在公共场所如厕的尴尬状况。“希望我们的活动能让更多的男性朋友也意识到女性如厕面临的痛苦,也希望建筑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改善厕所设置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女性如厕难的问题。”李麦子说。事实上在我国,一般厕所的男女蹲位是一样多的,但男厕还有小便位,而男厕蹲位和小便位数量也差不多相等,这就使男厕比女厕多容纳至少一倍的人。而且女性不论大小号,都要宽衣、蹲坐,再加上生理差异,平均上一次厕所用时是男性的两倍多。此外,一般小孩儿都跟妈妈上女厕,又占用了一部分厕位。在孕期或经期的妇女,上厕所就更频繁了。由于如厕难,她们只好憋着。长期如此,容易患上膀胱炎、肾病,甚至尿中毒。其实我国关于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的文件曾经规定,厕所的男总厕位与女总厕位比例1:1—2:3最为合理,但能按照规定落实的地方很少,就导致了现在女士在公共场合并不能很容易就“方便”行事,而造成很多尴尬状况,甚至伤害到她们的身体。

  受到外地活动启发

  活动组织者,兰州某高校大学生圆圆(化名)、小K(化名)表示,自己和同伴看到不久前广州、北京的占厕活动就很受启发,又看到有男律师和学者就厕位比例问题向住建部寄出建议信。不久前的两会,也有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此事,因此她们也想为兰州的女同胞如厕问题呼吁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小K说:其实早在2012年3月1日,由李方平、张千帆、胡星斗等10位男性律师、学者就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寄出过一份关于提高女厕位比例的公民建议信。信中提出,住建部制定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应予以完善,需强制规定女厕位比例,使得男女厕位比例达到合理配置。就在不久前的两会上,男女厕位比例不合理的问题更是得到了叶青、孙晓梅、赵林中等全国人大代表们的关注,他们更是向两会会议组分别递交了相关建议,呼吁提高女厕位比例,解决女性如厕难问题,保障女性的平等权利。

  专家说法

  长期从事反歧视法律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负责人刘小楠副教授认为:如果按照厕所的分类来看,学校里的男女厕位不合理有可能涉嫌侵犯女性的教育平等权,因为厕所是一种附属的教育设施;用人单位男女厕位不合理有可能涉嫌侵犯平等就业权,因为就业平等应包括工作条件的平等;公共场所的厕所是公共设施,厕位不合理涉嫌侵犯的是妇女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方面的平等权。著名女性学家、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冯媛表示:“其实很多女性都有‘占领男厕所’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经历。我国关于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的文件曾经规定,厕所的男总厕位与女总厕位比例宜为1:1—2:3,但是很显然在很多地方并没有很好地落实。现有的相关法律、政策是否得到实施,如何才能有效实施,需要多方的努力和行动,并予以督促、监管。(记者刘磊 实习生 荆宝义)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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