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微博晒“咸猪手”活动引争议 专家称应有度

2012年04月14日 15:5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微博晒“咸猪手”活动引争议专家称应有度
遭网友曝光的地铁“咸猪手” 图 TP

  微博时代,只需随手拍,轻松点,什么都可以在网上一览无余,并以秒杀的速度传播。近日,上海、杭州、宁波、温州等多地女性在网上讲述了她们乘地铁或公交车时遭遇“咸猪手”的经历,引起人们关注,一些网友将自己拍摄到的“咸猪手”照片或视频上传到网页上,希望发起微博晒“咸猪手”的活动,让这些“咸猪手”能够及时“住手”。

  但是,这种行为在保护被侵害者的时候,是否也可能发生无辜者“被咸猪手”的情况,甚至惹来官司上身?

  观点一有权自救,是见义勇为

  在某网站的微博群上,记者发现,一个“咸猪手,无所不在”的专题格外醒目,吸引了不少网友在此讨论发帖。其中,不但公开征集“说出你遭遇的咸猪手”,还展开调查,“遇到咸猪手你会怎样?”

  网友“心路历程”回想自己经历的“咸猪手”事件,至今还心有余悸,“没想到偶这把年纪还遭遇‘咸猪手’。由于车站拥挤,我遭遇猥亵后赶快回头,对方马上转身消失在人海中,真是胸闷。”

  颇有勇气的“艾丽丝”说,自己遭遇“咸猪手”后,马上大声呼叫,并拨打“110”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听了情况,因为“咸猪手”早就逃之夭夭,而且没凭没据,凭什么拿他归案?只能不了了之。

  对于这种无奈,一些人选择了“民间自救”。有的网友在车上发现有“咸猪手”正在伸手,就偷偷用手机拍摄下来,发到微博上,希望用“人肉搜索”的网络力量威慑这些“咸猪手”们,让他们有所顾忌,不敢肆意妄为。

  在重庆,一名女白领在公交车上遭遇“咸猪手”,紧急用微博向朋友求助,在朋友的支招下吓退“咸猪手”。由此,不少人还晒出各种应对“咸猪手”的“攻略”,有的还“有图有真相”,指导遭遇“咸猪手”的实战秘籍。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主任、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商建刚对这种民间维权方式表示认可,他认为,每个公民都有自救的权利,这是人权的一部分,“就好比说,别人打了你一巴掌,你可以打还给他一样。”他还表示,“一些网友出于正义感、没有恶意,拍摄这种照片的行为也是一种见义勇为。包括前段时间的‘微博打拐’战果就颇丰,还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至于网络上的信息是真是假,网友也应有辨识能力,网络具有自证其清的纠正力量。”

  观点二晒“咸猪手”可能有风险

  和“力挺”微博晒“咸猪手”不同,也有些人对公开“晒”的方式表示担忧。网友“一锅粥”说,“晒‘咸猪手’是好事,但现在公交车、地铁那么挤,有的人也是无意碰到别人,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就被扣上‘咸猪手’的帽子,在网上被‘人肉’;如果正好碰上升学、升迁,要是被学校老师、同学,或者上司、同事看到,那就悲催咯!”

  “一锅粥”的说法也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你说他是‘咸猪手’,如果对方不承认,反说你侵犯了他的名誉权,把你告上法院,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那么,这种行为是否会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风险呢?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委员、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表示,在公共场合,针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有所行动是好事,但晒“咸猪手”也应有度,要区分被拍摄者是否有主观侵犯他人的恶意,否则有可能反被告侵犯他人隐私权、肖像权或名誉权。比如,拍照拍到了别人认为不该拍的部位、把人的整张脸拍摄出来等,就可能被对方告上法院。如果对方能提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公开自己的照片对自己造成了名誉、精神等损失,则可能被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其中根据情况不同可以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承担相应精神损失等。 本报记者 宋宁华

【编辑:吴博】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