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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青年为向网友逞能纵火烧家被判三年徒刑

2012年04月18日 11:25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无业青年小陈因不满父母让其就业,又欲向网友逞强,竟在自家放火,导致自家及周边居民住宅受损。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小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1岁的小陈5年前技校毕业后待业在家。小陈父母心急如焚,常唠叨要他找份工作。某日,小陈上网玩游戏时为逞强向其他玩家表示要做些事让对方看看。去年10月28日下午,小陈在宝山区通河六村某单元四楼其住处,故意用打火机点燃屋内的床单后离开。

  火灾造成陈某住宅内损失,同时殃及部分居民住宅受到损失。小陈归案后,15名邻居联名书写请愿书,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罚。检察机关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出发,建议法院对陈某适用缓刑。(记者 刘栋)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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